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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9.30  波昂大學前的大學咖啡館。時間是臨上回台班機前五個多小時。






我還記得以前的我多麼迷戀文字。

小學三年級第一次看到自己的小文章用鉛字印刷刊登在「兒童日報」上的感覺,有點令人微微的暈眩;雖然第二天有搞不清楚狀況的同學看著我帶的剪報說:「這應該只是跟你同名同姓的人吧?(1)」,但我仍然偷偷地非常開心,不敢太溢於言表是因為家母一向告誡我,做人要謙虛。況且我這輩子從來沒參加過什麼作文比賽,那些禮義廉恥民主憲政反共復國的「筆賽」我一個也沒參加過,倒是去過書法比賽和繪畫比賽,不過小時沒走什麼運,從沒拿過什麼獎牌佳作的。而且兒時最大的興趣其實是畫畫而不是寫作,一直到了高職時才突然開始在眾人面前展露寫作長才拿名次賺校刊稿費的。

五年級時我第一次看完了密密麻麻好幾百頁全部都只有字的書,叫做《鴻三代中國女人的故事》,其實當時我可能並不是真的很懂,但卻對書中描述的清末民初、割據戰爭、聊苦民生、還有默默將巨大歷史變革當飯吞的女人們印象深刻。國小五、六年級的導師算是對我的寫作夢幫助最大,他的訓練讓我能夠在十分鐘內構思完成一篇文章的起承轉合,然後完全不打草稿開始用原子筆大書特書三十分鐘結束一篇作文;後來國中時胡亂看了很多言情、武俠小說,迷戀劉墉和露西M蒙哥馬利,那時開始想要當言情小說家,反正風花雪月這東西最容易寫也最容易受歡迎,最重要的是我可以極盡想像之能事幻想一切現實生活中完全沒有可能的白日夢。上了高職後開始學著上網聊天,才跟著網友開始大寫特寫,那陣子才思泉湧的靈感跟與朋友互相較量的樂趣才真正讓我在寫東西這上面下極大的工夫,那種將玩弄文字於股掌間的成就感很高雅、很美妙、很痛快,高三畢業那年還跟報社的編輯搭上線,要談合作的計畫。

曾經我以為自己以後一定會靠寫東西吃飯的,只要我肯寫,沒有我掰不出來的玩意兒。

一直到上了大學經歷了全然陌生學科的震盪、初戀種種分分合合、為學生社團辦各種活動、為了五斗米折腰打工....對文字的迷戀便慢慢離我遠去。後來我再想起來,有時會不太能想像為何當時的自己寫的出這樣「unrealistic」的東西,然後又突然在某些時刻偷偷幻想從前愛寫東西對文字癡迷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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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我心裡最記掛的東西就是論文,當初是我自己離開原來的大學來台北唸這文學研究所的,那時決定再給自己一次機會,雖然這不是最初最初時我想念的英研所,沒辦法寫「希臘羅馬神話」為主題的論文,但是總歸它還是一個文學研究所,我一直很想試試看唸純文學和語言學的東西的。不過在經歷了這兩年半研究所的洗禮與在台北的生活經驗,我已經不在乎論文寫出來的品質好壞,我只想趕快拗完那八十頁的頁數要求然後離開學校跳入職場去給社會界糟蹋一下。因為我總覺得這工作大環境一直在我耳邊大叫說:快一點快一點快一點!!!!! 現在碩士博士滿街跑、找不到工作的人到處都有、找到了工作一人當三人操的消息源源不絕、甚至老闆自己下錯決策卻是讓員工走路減薪的故事還發生在自己身邊,好像即將爆炸的人力市場正在對我大吼:你還在鬼混個什麼勁?還不敢快跳下來接受殘酷現實的磨鍊挑戰?

其實我是有點害怕的。

害怕自己再不趕快去工作就要趕不上比我更年輕更有衝勁的年輕人,年紀越大臉皮越薄,所以要趕快趁臉皮還夠厚的時候趕快去讓別人蹂躪一下,否則到時候可能就越難融入這殘酷的職場生活。


剛剛看完了電影「穿著Prada的惡魔」,我還記得英文版小說是我在三年多前就買了的,只是一直都還沒有看完。一直記得某個朋友在網誌中寫到她之前去找工作的經歷,面試的主管問她有沒有看過這部電影,朋友回說有聽過但沒去看,主管的意思就是既然她想進入她們公司工作,就得要拿出電影中女主角面對賽車用重型機車級超龜毛女老闆的精神,就算每天加班到十點也是應該的、責任制的工作就是要把工作做到好才能休息,朝九晚五準時下班就不要肖想了。

老實說,決定來台北唸研究所的另一個原因就是,這裡不但工作機會多、競爭壓力也大的多,我是有那麼一點想挑戰自己到底能做到什麼境界的意思,畢竟以前我可是有如蟑螂般強韌生命力的萬能助理封號,機車教授老闆要我幹嘛我就幹嘛,就算是熬夜到吐我還是照幹;剛進外交部打工時一到五每天都得一邊盯著電腦核對資料,一邊帶著無辜微笑和千千萬萬個對不起面對管我們工讀生的小姐,不論她有什麼不高興我都一率先把過錯吞下肚對不起對不起、我重新再做,因為我想繼續拿那一小時125的薪水。然後為了想要一個人去德國兩個月唸翻譯課程旅行的夢想整整一年平均兼兩份工作、吃泡麵加蛋存錢、然後再想辦法拿全額獎學金。

後來我很幸運的存夠了錢,真的出國逍遙了兩個月。然後現在開始為了論文和還搞不清楚到底能應徵什麼工作的未來而煩惱,一邊等著出版社寄給我翻譯試譯稿。


一邊寫著網誌希望自己不要忘記當年對寫作的熱情與夢想、一邊渴望自己能如電影中十項全能的女主角般能幹,老實說心裡是很矛盾的....而這樣的矛盾似乎又只有未知的未來能夠解開。


而未來,則充滿了全然的無知與希望。





(1)
是不是自己寫出來的東西難道會認不出來嗎?有時小孩的童言童語也火力十足,一直到現在還沒忘記同學那時看完我的文章時的表情,雖然那時好像沒什麼感覺,不理她們便是,但現在想起來卻發現那其實可能很傷人,而且已經在我心中留下疤痕。

(2)
啊,老實說我已經有點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寫什麼鬼了。而且今天已經大年初二,出版社還是沒有給我試譯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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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iceyu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